金安、裕安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意见》(六政〔2007〕11号)和《关于开展2008年度六安市城区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六办〔2007〕68号)精神,对2008年度城区义务植树工作进行分解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2008年,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六安单位人均植树6株以上,年度义务植树总株数2.5万株;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大型工业企业、商贸企业2.5万株;金安区、裕安区各10万株;六安开发区5万株。城区年度义务植树总株数30万株。树种以速生乡土乔木为主,树木必须全冠(不截杆)。
二、义务植树地点
佛子岭西路与平桥路交叉口。各单位具体责任区由市园林处负责划分。
三、几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城区绿化建设作为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认真抓好年度任务的落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绿化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与创建“三型”机关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二)明确责任。市建委会同市林业局负责责任单位绿化的规划设计,会同市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城区主要出入口部分绿化的规划设计,会同市林业局商请专家论证确定苗木树种、规格和数量,并通过招投标集中采购所需苗木,负责各责任单位绿化挂牌式、台帐式管理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做好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及周边绿化的技术指导,确保城区绿化严格依规划设计,按方案栽植,遵技术养护。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绿化所需用地。市绿化办负责城区绿化建设的督促检查,并组织考核表彰。各责任单位负责绿化任务的落实,市直财政供给单位、大专院校、医院当年所需苗木由市政府统一供应,如因管护不力造成损坏死亡的,由责任单位按标准自行购苗补绿。其他单位所需苗木费用自理。绿化责任区提倡自行管护,自行管护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单位管护,管护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
(三)加大宣传。新闻媒体要以建设“生态六安”为目标,以落实义务植树责任制为重点,确保城市绿化建设宣传经常化、系列化和多元化。要集中报道城市绿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市直单位、中央和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有关企业2008年度义务植树分解表
2、市属大型工业企业、商贸企业2008年度义务植树分解表
3、房产开发企业2008年度义务植树分解表
4、金安、裕安、开发区2008年度义务植树分解表
5、义务植树分片联系人员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