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综合查验实施细则
一、综合查验组织
六安市园林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进行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二、综合查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办法》、《六安市建设项目实行“绿色图章”管理暂行办法》、《六安市城市居住区绿地景观设计导则》
三、 综合查验内容
1、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经过市园林局审批;
2、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是否按已审批的方案施工建设,方案变更是否经过原审批单位批准;
3、绿地率是否达到规定指标;
4、植物配置、景观小品及配套设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施工质量及整体景观效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是否委托具相应资质的队伍承担。
四、综合查验须提交的材料(纸质文件(加盖公章)、电子档各一份)
(一)方案审批相关资料:
1、申请人签章的书面申请一份(原件)
2、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3、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项目总平图(复印件)
4、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图件(绿化总平图,植物种植设计一览表、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原件)
(二)竣工验收有关资料:
1、申请人签章的书面申请一份(原件);
2、经市园林局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图纸文件,若方案有变更需同时出具经批准的变更方案(原件)
3、绿化工程竣工图件(原件)
4、竣工总结;施工单位资质;苗木检验证、检疫报告、图片资料(原件)
五、综合查验办理流程
(一)绿化设计方案审查流程:
1、申请人向市园林局申请绿化方案审查,并提交相关图纸文件资料。
2、市园林局组织对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齐的,退回申请人进行补件。
3、对于资料完备,市园林局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召开方案论证会,对方案进行审查。
4、对设计方案符合要求的,会审图纸盖章。
5、对设计方案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进行改正设计并重新申请。
(二)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1、绿化附属工程竣工合格后,申请人向市园林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图纸文件资料。
2、市园林局组织对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齐的,退回申请人进行补件。
3、对于资料完备,市园林局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至少两人)对项目进行现场查验,核实绿地面积、绿地率、树种、数量及规格等情况。
4、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成分期建设内容的,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分期进行验收,分区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说明”。
5、对全部完工并按照审批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的项目颁发《六安市居住区绿化验收合格证书》。
6、对验收不合格的或存在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占用绿地等问题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复验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市园林局绿线管理科
联系电话:3335691
电子邮箱:layl2008@163.com